中央政府门户 | 省委 | 省政协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ENGLISH
移动公司退还客户押金(编号:1057)
发布日期:2008-11-21 来源:政风热线

选择字号【

    

  扬州湾头镇的陈女士反映,她在06年6月在镇移动公司办了一部公用电话。当时移动公司说:2年之内打满2000元退还786元的费用。现在已到期也满2000元,可是移动一直也不给退费,一直找借口推拖。陈女士的手上有说明单据。

  省移动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安排专人查证落实。经查,客户之前无历史投诉记录。省移动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客户联系沟通。经了解,客户陈女士于06年6月在扬州市湾头镇营业厅充值786元办理了无线公话,并与移动公司签订协议,承诺2年内消费满2000元可返还押金786元,当时由湾头营业厅的陈经理受理。

  08年10月6日,客户至湾头营业厅要求返还押金,陈经理亲自接待客户,耐心告知由于营业厅只能查询客户近5个月的消费情况,无法核实客户是否在两年内已累计消费达2000元,需与后台帐务部门联系确认客户是否已达消费标准,待有结果会第一时间联系客户,客户当时未提出异议。

  10月13日,扬州市湾头营业厅已为客户办理好退还押金手续,客户满意而归。当天下午,投诉处理人员再次回访客户确认情况,客户表示此事已处理完毕,对我公司的服务及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相关文章链接:

版权所有:江苏省人民政府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备案序号:苏ICP备0500901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