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上兴镇刘先生反映,他家一亩五分田种植水稻,补贴是30元每亩,别人家都有八十多每亩的,想问一下是怎么一回事。
经查刘先生现年59岁,双目失眠,文盲,残疾,家庭人口4个,是享受每月250元的农村低保户。
2008年9月28日上兴镇财政所、农经站、沛民村委负责人等一行就刘先生反映涉农补贴有关情况上门进行调查核实。
上兴镇2008年度涉农补贴是按照江苏省苏改办【2008】8号文件和常州市常农改办【2008】1号文件规定,按粮食实际种植面积补贴改为按核定补贴并规定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一定三年不变。
刘先生2008年实际水稻种植补贴面积1.5亩,没有农资增支补贴面积。经查核镇农经站档案资料,2001年度春订合同刘先生没有农业税计税面积,根据规定刘先生不享受农资增支补贴,全镇类似这样的非农业税计税面积有很多。按补贴政策规定2008年度刘先生应享受粮食直补每亩20元计30元、水稻粮种补贴每亩15元计22.50元,合计补贴52.50元。由于刘先生双目失眠又是文盲,经查询上沛信用社,他只支取了5月1日前打卡的粮食贴30元,6月28日打卡的水稻粮种补贴22.50元尚未支取,现尚在刘先生的帐户内。
经过工作人员上门宣传解释,刘先生已经了解涉农补贴的政策和规定,表示余款近日将去银行支取。